你好。公司的做法显然不妥。在正常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论办任何事情,原件都是要留在原始持有人一方(甲方)的,乙方只能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如认可,望采纳。
公司的做法于法无据,病历属于个人财产,虽然费用由公司出但检查是因公司引起,所以可以向公司索取,若公司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谢谢!望采纳。有任何疑问可添加该公众号“ZYFWHTSC”(注意大小写),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