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嫌疑人申请会见家人,批准后应当及时通知其家人在看守所会见。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犯人判刑后家属可以主动到监狱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