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卖家是持有房产证但不是产权人

2025-05-04 1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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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基本可以,但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最迟过户时间和与此相应的要求,这是风险所在;
合同没有违约赔偿的具体数据,一旦情况有变,要依靠协商解决问题是很被动的。因此必须有赔偿的比例。
合同不宜使用积极协助之类的用语。提出赔偿比例双方签字能不积极配合吗?反过来只说积极配合,没有赔偿的具体要求,不是空话一句吗?

回答(2):

这个将来涉及原房主的事,要与原房主见面.当以后更改名时,还要与原房主联系.
可以买卖. 与现房主订立合同后.同时也要与原房主订一个合同最好.二人身份证复印件全要着.(总之:就是怕以后有想不到的麻烦)

回答(3):

建议你别买了,如果有意外,会很麻烦。你怎么知道他的房产证是买卖得来的?如果他手上的房产证是非法所得,你现在的这个合同无论写的多好都无效。
再有,你买的如果是小产权房,以后也不好卖的。

回答(4):

最好使用国家标准板二手房买卖合同,后附加自己制定的关于本房交易的一些特殊约定,做好公证,做好网签,就不用担心一房多卖了。等手续办好了去过户,这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