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2003年结婚没结婚证现在想与其它人可以直接结婚吗

2025-05-16 14: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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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意思是说你在2003年结婚了但是没有登记没领证,现在想跟另一个人结婚,对吧。基本上是可以的,一般来说没有领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你的第一次婚姻有孩子吗?你的另一半同意你们分开吗?你们结婚时办酒了吗?大家都知道你们俩以夫妻名义生活了吗?如果她去告你,还有一个事实婚姻的问题,如果判你们事实婚姻成立,那就得先离婚再结婚了。

回答(2):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们夫妻如实登记结婚,不可能产生这种状况。很简单,因为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出示各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当时你出示了身份证,不可能会让你登记其他的名字。而你的结婚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不同,只能理解为当初你在婚姻登记中存在作假的行为。所有的证件中的名字,必须要和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名字统一。现在的你,应该带上有效证件,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为你更改名字了。除此外,别无它法。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会同意这样做,那就得另当别论了。我的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回答(3):

没在民政局领过证,法律上都是属于未婚,就算是同居生了孩子也算是非法同居,是可以跟别人结婚的,但是要跟前任处理好,毕竟到时候会产生纠纷!

回答(4):

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属于单身,如果是单身的话,可以直接跟别人结婚

回答(5):

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也有事实婚姻,为了防止后面分手纠纷,双方最好还是要协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