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可以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5-05-14 17: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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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执行机关不会重新立案,你的案件至今应该已满三个月,执行机关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