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环境要求:仪器工作时应避免强光直接照射或反射到仪器上;
2、试验要求:试验进行90min后,应关闭燃气源对仪器降温15min;
3、环境气流:工作状态时需无强制空气流动现象;
4、符合标准: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GB/T 8627、ASTM/D2843、GB/T8627-2007《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627-1999《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