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部门包含:《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以及《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经济法律关系,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指导的法律,但也附加了部分民商事主体权利及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法律就属于民商法部门或行政法部门,总体来看,这些法律是调整社会经济正常有序运行的制度规范。民商法部门则主要是调整平等的主体民商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如公民的继承权,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合同的订立,侵权行为的界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