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犯或者当场被指认的可以直接拘留,如果不是这类紧急情况,要局长签拘留证。
程序是小事情,事实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说实话,公安机关要是严格按程序做事,那干脆什么事情都不做好了。但是,不按程序做你也没有办法,这些在公安机关内部都是可以补救的。想通过这方面找公安机关麻烦基本上行不通。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事实及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局决定,给予的处罚。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中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依法做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