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保险公司发,应发全额。
如果提前上班公司应把你的正常工资发给你。即可得两份工资,是你应得的。
产假是日历日,意思就是休假天数是含法定假期在内的。所以不能按照45天计算那么如果没有休产假,产假视为上班的,不能不发工资,那么额外多上了班这种情况,还没有遇到过!还是咨询一下劳动局更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