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处
负责本单位行政业务协调、督查工作及对外联络;负责公务文电处理和文稿起草、审核;负责党群、人事、计生、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财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上报和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保值;负责中心资金帐户的开设、使用、销户等工作;负责票据交接和对帐工作;负责国债的购买、保管和兑付;负责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中心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对管理部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归集贷款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计划拟订;负责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处理所涉及的法律诉讼;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宣传、咨询和培训;审核和报批单位关于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或提高缴存比例的申请;负责对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本处业务的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
(四)审计监察处
负责制订中心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制度;负责稽核中心内部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负责监督中心各部门贷款回收的执行情况;配合审计部门对管理中心业务实施审计和负责对中心下属领导人员的经济审计;负责中心纪检监察、行政效能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信息技术处
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升级、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制订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负责计算机培训,为中心各部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查询和监管系统的数据建立、更新、维护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相关信息的采集,建立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
(六)业务受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计划的执行;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和催缴、销户工作;受理单位关于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或提高缴存比例的申请;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负责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收件、复核、审批和发放等工作;负责贷款的回收和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