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在你提出丢失物品后,向商场提出播放寻物启示,商场没有做。按照消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场没有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履行其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你的举证过程还是比较困难的,比如你丢失的什么物品、何时丢失的等,建议你到消协要求调解解决。
如果是寄存的东西不见了,可以找商场经理,可是钱包这类随身带的东西,商场肯定不会赔你损失的,那次我朋友在商场购买水果时被偷了手机,商场负责人说:我们已经说明贵重物品请客人注意保管,以防丢失。如果你里面有很多证件之类,可看现场摄像,报警。
第一时间告诉广场的负责人!通过广播寻找!能否找到就只能靠你的运气.不能找到也不能怪商场,毕竟这是你自己的错!
找商场负责人,因为商场有监控嘛,所以可以请他们帮忙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