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与科联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环节,项目办主动指导,帮助策划。结合行业特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于成立后,注册农产品商标,借助品牌优势壮大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经纪人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牵线搭桥,发挥行政指导效能。
2、科与所对接。通过基层工商所的宣传发动,与乡镇政府的农业部门、各级村委会组织构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规范和发展工作,利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平台,助推新农村建设。
3、科与协会的合理介入。利用消协有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职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在生活消费领域推荐品牌,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利用个私协会内引外联的服务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外推介产品,拓宽销售渠道。
4、广造宣传声势。建议政府召开全县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参加的“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新农村建设”大会,提高全县各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兴组织的重视和关注度,借助新闻媒体推介工商部门为农服务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