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61条

2025-05-18 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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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个是拘留的条件,立案以后,公安机关要抱检查机关批准逮捕。
如果不批,就放人;批了,就逮捕。要是批了逮捕,那就要审判完才能决定释放与否。
拘留期间的公安申请批捕期限是3日,重大疑难可延长1~4日,流窜、结伙、多次犯罪的可延长至30日。
检查院批捕时间为7日。
所以理论上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日
拘留不是说涉嫌触犯了什么法,那要看实体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了》。

回答(2):

那是什么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如果是的话,也要知道认定了多少克,冰毒只要50克就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