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给付利息和诉讼费还需要开发票吗

2025-05-24 08: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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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判决给付利息和诉讼费不需要开发票。
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只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如果法院判决已生效,被告履行判决数额的不需要开发票,写个收据证明履行法院判决,数额写清楚,一次付清的注明已履行完毕即可。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非财产案件诉讼费缴纳标准具体如下: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五)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回答(2):

如果法院判决已生效,被告履行判决数额的不需要开发票,写个收据,证明履行法院判决,数额写清楚,一次付清的注明已履行完毕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