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办理。
办理条件:
1.有固定暂住居所;
2.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在暂住地(除医院、旅馆)拟居住30天以上;
4.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5.到达暂住地10天内申领暂住证。
延伸阅读:
携带要求:
1.《暂住证》由外地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办理暂住证,应该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