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我是女儿监护人,前夫再婚生女儿,我女儿还算独生子女吗

2025-05-13 1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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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离婚后,女方直接抚养女儿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方再婚生育子女。如果女方没有再婚,或者再婚后组织的家庭没有其他子女,那么女方直接抚养的女儿就还是独生子女。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回答(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不是针对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 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本条第(四)、第(五)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六条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且自愿领证的,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在所在村(居、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填写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所在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一孩《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4、依法收养子女的,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回答(3):

算,因为你女儿跟你,你没有第二个孩子

回答(4):

算得,去享受国家补贴吧

回答(5):

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