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凝人在被抓时随身物品在法院宣判后能否取回

2025-05-21 15:38:4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在出所时发还或者转监狱等劳改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