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死亡服刑人员近亲属要求尸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接到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应及时进行尸体解剖,并将法医鉴定意见告知监狱和死亡服刑人员近亲属。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