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案子的举证责任在对方,你不用太着急,有几点你注意:
(1)当时有没有报警,有的话有没有警察的出警纪录,可以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你的行为是否属于自卫
(2)当时看病的收据你有没有,他的伤情报告是否严重,对他的身体会不会造成某些严重的后果,法律所讲的赔偿是指造成身体的伤残、丧失生活能力等等,你可以去他当时就诊的医院去调查初始病理对你会有帮助的
(3)当时此事了解后你和他是否留有书面的文字以后不相追究的东西
明天如果是第一次开庭没什麽,法院首先会征求你们双方的意见是否庭外和解,还有例行的一些问话,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其实主要是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如果你对对方有所顾忌的话,可以和他商量赔偿的金额。如果无所谓的话还是建议你走正常的诉讼程序,他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造成了哪些身体损害、精神、经济等方面,他的损害是否与你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你的防卫行为是否适当,他计算的6万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否有依据,一般情况原告都是要高价再往下减,如果他的要求不切实际的话,你就不用担心。案件的事实你只要陈述给法庭就行了,不用担心。
轻伤是自诉刑事案。可以私了。
如果只是赔钱,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计算。要不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