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在打版权官司时原告应注意什么问题?

2025-05-24 0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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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应在诉讼时效(两年)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两年,即从知道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了两年,则应提出我方向侵权人提出过要求。侵权人曾经答复要承担责任或者就侵权事宜向有关机关请求并作过调解等事实,使诉讼时效因这些原因而中断并从这些事实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就可重新获得法院的保护。

.掌握对方侵权的充分证据。在打官司中,一切主张均依靠证据来支持。作为原告要想打赢官司,就必须提出充分有效的证据。在打官司时即使于情于理都应打赢,但若缺乏证据,则法院是难以支持的。特别是在损失赔偿额上,应掌握对方侵权行为所获利润的证据。在经济权利的赔偿上,一般是采用被侵权者的损失(费用的增加,收入的减少)或侵权者的所得来确定赔偿额的。因此在提出赔偿要求时,应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确定赔偿额,在打官司中掌握有新的证据时再变更赔偿额扩大战果。

.聘请律师。律师无论在专业法律知识上还是在调查取证上,都比一般的当事人优越。聘请律师后,可以节约原告的精力,集中在提供事实方面作工作,并可根据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从事各方面的有的放矢的工作,对打赢官司起到一定的作用。

.在著作权人集体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后,可由该机构作为原告来打官司,其优越性在于:

具有丰富的版权工作经验和版权法律知识,掌握国内外的信息;具有较强的地位,不象著作权人作为个人,无论在财力、影响上处于不利的地位:

有时间和精力专门对付侵权人。

打版权官司时被告应注意什么问题.诉讼时效。若对方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而无任何中断事实,则可依此而抗辩,使原告失去胜诉的可能。

.如果确已构成侵权,又无诉讼时效期满的情况,则应主动采取和解措施、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以换得对方撤诉或避免法院作出判决。因为既然侵权人败局已定,则应尽可能减少不利后果,如经济上少承担一些,名誉上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如果不和解则法院将在判决中详细列出事实,严格按照法律,判处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无任何协商的余地,这显然对侵权行为人不利的。

.如果确不属侵权,则应从下列几方面着手;合理使用。《著作权法》规定了13种合理使用的内容,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可以不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有些界限国内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被告可从《著作权法》的原则、理论来辩解;转嫁责任。有些侵权行为,被告并无任何过错,而是他人过错造成的,这时应向法院提出追加或更换被告,从而使自己得到公平的对待;反驳原告证据。版权官司大量问题都取决于事实,而事实需要证据来证明,若对方提供不了证据,或提供的仅是孤证(即孤立的证明,如只有对方一人的说法而没有其他证据共同证明),则可通过反驳证据、指控其证据难以成立而使原告主张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