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时间

2025-05-22 1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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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回答(2):

保险理赔的失效有两种:

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失

属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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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人员损伤的情况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回答(3):

回答(4):

打对方保险公司电话先问下,如不赔就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