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以利害关系人身份,到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然后凭对方失踪证明,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啊。。
双方只要分居半年以上的都可以上诉离婚。
至于你找不到没关系,法院自会把传单送到他面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