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借给朋友用,如朋友涉嫌红包赌博,账号本人有责任吗,账号本人未参与赌博及未得到利益

2025-05-23 23:28:2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违法犯罪属于个人行为。
  朋友借走微信账号参与赌博,本人没有参与赌博,也未得到收益,就与本人无关,不违法犯罪,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朋友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定罪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有一定追究责任,毕竟你知道没有制止,顶多判个6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