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团伙诈骗三十万个人所分得八万但已退赃八万要怎么量刑

2025-05-13 22: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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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三人团伙诈骗,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诈骗数额是诈骗总额的三十万,而不是分赃所得的八万。

  2. 诈骗三十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积极退赔受害人的损失,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从宽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回答(2):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3):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犯罪按照犯罪总额计算,不算分赃数额。

回答(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