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办理并户(户口不在同一户内,但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与父母申请办理并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双方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