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那你哥哥参了,就是警察局也不敢拘留嫌疑人48小时,你哥哥居然绑架5天,再说了,借钱没有借条,本来你就没有什么道理,告诉你吧,有个人为了2毛钱,而持刀抢劫,就被判刑3年,你认为他的罪行会很轻吗???年轻人不要冲动啊!!
要看他怎么问人家要钱的啊,可能构成绑架或敲诈勒索罪。
如果能证明确实为了索债,多数是定非法拘禁罪。
最起码也是非法拘禁罪。找个好律师吧,祝你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