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诉离婚,我妈乳腺癌,小孩没人带,法院会强制老婆回来带小孩吗

2025-05-12 1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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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也就是说,法院无权要求女方回来带孩子,但是可以裁定由一方抚养。
  第二,如果双方离婚,那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回答(2):

不会,你要是负担不起你就把孩子的监护权给你前妻抚养,你每年支付抚养费就行了

回答(3):

具体应当咨询人民法院,女方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