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使用童工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2、 如果有拐骗、强迫童工劳动或者从事危险劳动的行为,则涉嫌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十一条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的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果雇佣童工没有达到情节严重,即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有毒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情形,则构不上犯罪,而是接受行政处罚。
违反了劳动法,到不会到坐牢那么严重。
那开始用童工,犯法的,不会不是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