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隐名股东,除非有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否则这只是你们自己的事儿,公司不认。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理由非要这么做,建议还是直接要求办理工商注册的股东为宜。上述分析供参考,需准确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结束咨询。 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联系,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