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公司的主营业务应该填什么?

2025-05-21 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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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文化传播公司的主营业务应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有: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除彩扩),计算机系统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除彩扩),劳务服务(除职业中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等。

回答(2):

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均为主营业务收入。会计核算时的会计科目设置,应按照描述的内容如: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庆典服务、舞台灯光设计、音响设备安装、舞台设备租赁,设置为:主营业务收入-广告设计、制作等二级明细科目,有利于财务分析。

回答(3):

经营范围中所写的项目,您们主要是哪一项做的业务最多,经营投资最大的项目就是您们单位的主营业务,就填此内容。

回答(4):

工商局为什么不给你们批,里面有什么地方不符合规定,你们可以找懂行的给于指点一下,看看问题出在那里。这个问题,在网上是解决不了的。还是找找熟人,托托关系,打点一下,看问题能否解决。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