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一的回复:(一)刑事救济:如果是明知对方已结婚而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即同居),已经构成重婚罪,原配方可以向同居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同居行为人双方的刑事责任。(二)民事救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并可以基于被告有过错而主张多分得财产(如果不提起离婚诉讼而单独提起配偶权赔偿诉讼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以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问题二的回复:非法同居所生子女即法律上所称的非婚生子女依《婚姻法》之规定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的,当然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财产继承权,非法同居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则不享有继承权。原配所享有的继承权是有条件限制的,即如果原配与配偶离婚之后,被继承人才死亡的,则原配已因婚姻家庭关系的解除而丧失继承权。
首先你的"非法同居"说法是错误的.
同居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有非法同居这说法,那什么是"合法同居"呢.
他们同居生活中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这种子女在财产继承上只能继承夫妻个人特有财产,而不能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与原配的).而对方没有任何继承权.
如果现在原配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赶紧找律师,直接上告人民法院
对方没有继承权。可以协商,如果不成的话只能去法院。
对方的孩子是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同样具有继承权。
但是这个所谓的第三者没有继承权。
另外,重婚罪,双方都要负刑事责任
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更何况你男人另外有正规合法的原配妻子
你们在一起如果有三年了那就构成了事实婚姻
但是这样一来你男人就犯了重婚罪
除非就是他跟原配离婚否则你的孩子一点也得不到
要么就是你男人先立下遗嘱
这样谁也抢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