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从我这拿走27万结果没做,钱挪作他用了,告他诈骗罪能成立吗?

2025-05-06 07: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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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认定为诈骗,首先他以合伙做生意为由,拿走后,并没有用于生意,这属于以欺骗为手段,同时他又把钱用了,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也造成了骗取你钱财的结果,保留证据,报警,这27万的金额够他喝一壶了

回答(2):

你好,如果你们之间签订了有协议和借条的话,是可以起诉他的

回答(3):

你这个告他诈骗是没用的,但是你可以以非法挪用上法院。

回答(4):

如果朋友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从你这拿走了27万,结果生意没做,钱倒是用了,你想告他诈骗罪,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