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煤矿工人,2016年在上班期间,一年胳膊脱臼三次,12月份又一次脱臼,医生建议手术,单位不给报工伤,自费的一切费用。2017年2月份,个人申请工伤,4月份工伤认定了。几次催报销医药费的事单位领导说等鉴定结果出来一块给解决,8月份鉴定是9级伤残,现在领导说,药费不能报,说是个人认定工伤前的费用不给报,县劳动局也是这样说的。单位领导又说,要报销医药费,就不能给鉴定伤残这些费用。合理吗?
工伤医疗费报销必须有本人签名确认,主要是医疗费可能是单位支付也有可能是本人支付,报销是转入公司账户还是本人账户的确认。
沈阳工伤报销地点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