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上交辞职书,满30天后,可以拿到工资走了,不让是违法的
做满三个月可以辞职,出不来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