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看了你的叙述,觉得你是一个相当有理性讲道理的人,办事思路清晰准确!难怪会被人赖上!都拖了一年半了?换我早冲上门去了。
是的,交通事故必须先交由交警调解协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交警会考虑到你有保险,对方又受伤,现在不都在讲和谐嘛,多半会让你息事宁人的。如果你是对最终的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再不服,可向法院提请要求交管部门改变事故认定的诉述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你是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要求对方赔偿的民事诉讼。不过,两者都会耗费你不少的精力财力和时间,如果你权衡下来不合算的话,建议还是算了吧。只当捐钱给了灾区人民,破财免灾。免得小人作怪!
非常同情你!希望帮到你了。还有疑问,请补充吧
哦。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目前看来你是接受调解结果,而担心对方不接受会赖账是吧?没关系,首先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采取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的行动,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对你的损失进行理赔。对于这种无赖,目前只有这种合法途径,相信法院会采纳你的要求作出公正判罚的。最后,你更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赔偿参考如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警的委屈,交警缺乏强制力,也为了树形象,不敢有声音.即使交警想帮助你,也没有能力,靠不住.
当你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你就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索赔了,记得带着评估中心的损评估单,以及对方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索赔.
遇到如此赖皮的人,你只有提起民事诉讼了,提起民事诉讼你不需要调解,调解没有任何意义,你只需要拿到你的责任认定书,然后直接到交通事故法庭起诉.
还是让法院来解决吧,要不尾巴拖很长,你心里一直挂着很不好处理,法院处理很快的.一个月之内一般就好.
事故如果发生,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事故双方过错情况确定责任比例。按你介绍,此事故中对方可能是主要责任,就民事赔偿如各方协商不成,可诉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