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

2025-05-23 2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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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2):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对劳动者来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好的保障。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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