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市销售、注册登记的点燃式轻型汽车还必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关于车载诊断系统有关要求,且具备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实际监测频率(IUPR)和氮氧化物监测等两项排放监测功能;公交、环卫、邮政车辆还必须满足《城市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WHTC工况法)》(HJ689—2014)有关要求。同时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含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1、第一阶段汽车上必须安装车载诊断OBD系统,该系统能监测到发动机的运行异常,确保其平稳达标排放。国五标准分新车和在用车,具体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二阶段对车载OBD系统的运行频率进行了加严,要求它能够更加有效率地工作,一旦排放超标就能及时发现。
2、第二阶段标准关于车载诊断系统有关要求,且具备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实际监测频率(IUPR)和氮氧化物监测等两项排放监测功能。
3、第二阶段标要求公交、环卫、邮政车辆还必须满足《城市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WHTC工况法)》(HJ689—2014)有关要求。同时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含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扩展资料:
一、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查询网址:
1、国V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查询网址;http://www.sepb.gov.cn/vehicle/portal_g3g4_list.jsp?cllx=52
2、国V第一阶段排放标准车型查询:http://www.sepb.gov.cn/vehicle/portal_g3g4_list.jsp?cllx=5
3、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型查询http://www.sepb.gov.cn/vehicle/portal_g3g4_list.jsp?cllx=4
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治理要求:
1、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计划》)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PM2.5)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2、该《计划》要求,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燃油品质。争取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