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其他应付资本是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知
税[ 2009 ] 59
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2)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用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为与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业务,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两个债务,确认资产的损益。 > 2。债权转让的,分为债权清偿和股权投资两种,债权债务的收益或者损失应当得到确认。 >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余额还款金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债权人确认债务重组所得;随着债务偿还金额按照不同的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得出的结论是:
1,企业投资更多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不缴纳所得税;
2、在借贷形式股东,进入企业,如果企业筹集资金将钱还给股东,股东投资的钱也不交税;
3、在借款股东的形式进入企业,借款人没有直接资本,实收资本,应当缴纳所得税;
4、在借款形式股东为企业,借贷资本储备,再到企业,这是一种债务豁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