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可被执行吗

2025-05-19 0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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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套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就不能执行该套房屋,如果该套房屋超过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最低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条件,仍然可以执行。例如,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居住一套400平方米的别墅,就远远超过最低生活标准,可以对别墅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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