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面不续定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应该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另外如果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要支付给你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干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年,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拖欠工资或者社保这些的话,你能够得到的补偿基本上就是这些了。
据你说述:公司提出不续定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公司应该提前30天通知你。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是依据本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