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公司保安 去年8月14日入职上班到至今有一年两个月了 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订

劳动合同 请问 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我手机13045888386 谢谢
2025-05-21 05: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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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的用人单位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11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