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国有土地拆迁,在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的原则性规定下,各省、市、县区的办法、细则对当地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并且由于是抽象行政行为,所以是不可诉的。 给你的建议是重视从许可证发放开始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评估机构选定和评估报告合理性,安置方案可行性,坦率的说,由于缺乏统一规范,拆迁许可、裁决、强制行为漏洞很多,只要你抓住一点,就可以带来整个行政行为违法,进而导致拆迁民事补偿失去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