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在医疗期最低保障工资是多少啊?

2025-05-17 2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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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在扣除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后,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回答(2):

1.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 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间职工已无法履行劳动义务,不能正常提供劳动,所 以企业支付给这部分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但为了照顾这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根据北京市的用工标准,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具体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回答(3):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