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要求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39年付清,年息4厘,本息总计9.8亿两;在北京东交民巷设使馆区,外国驻兵把守,中国人不得入内;拆毁大沽至北京所有防御设施,并允许外国军队在13处驻军;取缔一切反帝活动。这一条约使全中国和清王朝直接处于了列强的刺刀之下,陷入半殖民地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