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单位录入明细申报的信息(如身份证、姓名)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况,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到主管税务所提供错误申报证明,主管税务所审核无误后,经所在区县局向市局提出申请,可以修改系统数据。
如果超过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请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核:
1、购车(房)申请人连续五年完税证明(应一年开一张);
2、购车(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姓名申报错误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网上打印的 “审核未通过”通知书;
扩展资料
纳税人按法律上纳税主体来区分,分为纳税自然人和纳税法人,这是法律上的用语。我国通常所称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这两种分类法包含的总范围是一致的。但是,纳税单位和纳税法人也有一定的 区别: 如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是纳税单位,又是纳税法人; 而个体工商业户、私营独资和合伙企业是纳税单位,但它们属于自然人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单位
问题:因代扣代缴单位录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时错误录入了个人的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导致个人无法通过申请小客车(房)指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回复:因代扣代缴单位录入明细申报的信息(如身份证、姓名)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况,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到主管税务所提供错误申报证明,主管税务所审核无误后,经所在区县局向市局提出申请,可以修改系统数据。如果超过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请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核:
(1)购车(房)申请人连续五年完税证明(应一年开一张);
(2)购车(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姓名申报错误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网上打印的 “审核未通过”通知书;
持你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税务局采纳申请修改申报单位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