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全保是全赔。与对方协商好尽量配合就可以。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二、交通事故全保情况:
单方车损:全额赔偿(但有的公司还有个政策:无现场,扣除20-30%)
两车相撞:按责任比例赔偿,假设你是主要责任,调解要承担70%责任,你的车的修理费70%加上对方车的修理费用30%由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你的车辆修理费的30%由对方赔,但实际都将你要赔对方的30%相抵扣。
碰撞财产(如马路栏杆):按定损多少赔多少。
其他附加险只是对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作用。总的来说,不可能一句话都全了,还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