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在那里

2025-02-14 0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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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县名“清水”的有好几个。笔者在这里所追寻讨论的,是位于今重庆市境内、唐代由临江县(今重庆市忠县)分置,又于宋代并入今重庆市垫江县的那个清水县。据历史记载:唐高祖李渊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分临江县地置清水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以与陇右清水县同名,改名桂溪县。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省并垫江县。历史上的清水县,从分置、改名到省并垫江县,共存在了四百五十三年。存世时间,可谓不短。但是,由于某种历史的原因,有关清水县的情况,史载缺佚。其驻地位置,至今都无法确定。算得是重庆市行政区划沿革史上,一个颇具争议的大问题。关于唐清水县治地位置,所见资料记录,历代学人争议有如下三种说法:一是近代四川史、地家龚煦春,于其所著《四川郡县志》卷七说:“治今垫江县东北三十里。”以方位、道里度之,约当今垫江县原周家区永安乡或新民区龙桥乡境内。二是已故蒲孝荣教授所著《四川政区沿革与治地今释》中说:“今忠县西双桂公社(或谓在今忠县西拔山公社)。”忠县“双桂公社”、“拔山公社 ”,今以乡名。忠县双桂乡,在今垫江县治桂溪镇东南约26公里;忠县拔山乡,在今垫江县治桂溪镇东约36公里左右。第三种说法是《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又从临江县划出一部分,置清水县(今高安一带)。”高安原是区治,又是镇名。去桂溪镇东南,不足12公里。以上三种说法,共包括四个地方,即:“今垫江县东北三十里”;“双桂公社”;“拔山公社”和“今高安一带”。在地理实际上,方位、道里都差异明显。熟是熟非?尚无确切史实史料可以证明,有待考察考证。查《四川通志》卷二十一《舆地山川》垫江下记:高滩溪,“在(垫江)县南。自梁山(今梁平)县桂溪流入,又西南入长寿界。”又梁山县五斗山记:“在县西南三十里,形如斛斗。下有御史潭,桂溪所出。”又“桂溪,在(梁山)县西南三十里,两岸多桂。唐桂溪县,以此名。”今垫江县境内,有桂溪河和桂溪镇。但方位和源地,均与《四川通志》所记,差误巨大。可以认为是后来取名,绝非是《四川通志》所说唐桂溪县浣以为名的桂溪。依《四川通志》所描述的境况判断,显然只有源出今梁平县境内,流入垫江县境内的高滩河(古名高滩溪)的上源段,才是真正的古桂溪。溪因“两岸多桂”名,唐县以溪名。如果《四川通志》所说无误,则唐清水县(桂溪县)治或在今梁平县原云龙区境内;或应是去梁平县境不远的今垫江县原周嘉区境内清人陈登龙《蜀水考》卷四说:长寿县“龙溪上流有三源:一源出梁山县五斗山,北流三十里,至县城。又西流至垫江县界,穿壁斗山,至三河口石人山将军岩,三水合流,三水统名桂溪。环县城西北流出高滩,又西南四十里入徐家渡;一源出忠州(指今忠县境内的大沙河),……;一源出垫江县西湖坝。”“梁山县五斗山”,似指今梁平县原福禄、中城、云龙等区境内的高梁山(又称东山)。源于高梁山菩萨顶的小沙河,长31公里。西北流至县城梁山镇,入龙溪河、高滩河。境况,很合于陈登龙说。“三河口”名今存,在今垫江县治东北约十二公里的原周嘉区永安乡苏河村境内,是河的上源与回龙河、桂溪河汇合处。显然陈登龙所考,与嘉庆《四川通志》说基本吻合。既属考证,必有所据。因而,其可信度较一般资料要高。是故,在无其它资料证实的情况下,笔者还是较信从陈登龙说的。依陈登龙说,三河口以上的高滩河,才统名桂溪。这也就是说,今三河口以上的高滩河正源,加上回龙河、桂溪河,三流合起来,才古称桂溪。显然,今桂溪河,是单独使用了旧名。唐改清水县名桂溪,是以溪为名。其县治,理应是在这三条溪河的流域范围之内。并且这一治地,应去今三河口不远。准此,古桂溪县治,很显然就只能在今垫江县境内寻找了。垫江县今治桂溪镇,自西魏由临江县分置垫江县以来,并无治地的变化。若龚煦春所说清水(桂溪)县治去垫江县的方位、道里确有依据,则与嘉庆《四川通志》说和陈登龙说,就比较接近了。而且,和今天垫江县原周嘉区永安乡苏河村三河口去桂溪镇的方位,全合。与其道里,也只有小差,基本上是一致的。我国古代建城设治,多依山傍水,以求交通方便、水源保障和便于凭险拒守。苏河村三河口一带,正有着这一地理环境优势,显是建城设治比较理想的地方。因此,若无其它准确可信的资料证明判说有误,笔者可以认定,苏河村三河口一带,应是唐清水(桂溪)县治无疑。当然,笔者的这一说法,与《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的说法,有所差异。但是,出入也并不太远。如果《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说法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笔者当从《地名录》说。否则,就笔者所见资料考证认为,还是以苏河村三河口说为确。蒲孝荣教授,以忠县双桂、拔山两乡为古清水(桂溪)县治的说法,在方位和道里上,与龚煦春和《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说,差去较远。这一主张,亦不见于《忠县地名录》说。同时,两乡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也不具有嘉庆《四川通志》和《蜀水考》所述古桂溪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若蒲教授说无确实可信的史料证明,他的说法,似难令人信服和接受。还有一个问题须得指明的是:忠县双桂乡,之所以以“双桂”名,据《忠县地名录》解释,是因为该乡早前场傍古有两根桂花树的缘故。准可见此,忠县双桂乡的得名,实与古桂溪无多大关系。大沙河,也不见有古名桂溪的记录。所以,忠县双桂乡一名,绝无可能成为古桂溪县治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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