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原社保还有吗

2025-05-17 17: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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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职人员被判刑以后,社保等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作出相应的处理:

  1. 在职被判刑,受到开除处分的,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相对地不计算缴费年限。被判刑前已经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

  2. 被判刑前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并不得以个人补缴的形式追加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企业社保继续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相关政策及待遇。被判刑前的个人帐户与释放后继续参保的个人帐户可以合并计算。

  3. 被判刑前没有在机关社保建立个人帐户的,刑满释放后不能在机关社保参保,可以在企业社保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的相关政策及待遇。

  4. 在职被判刑,没有受到开除处分的,经相关部门核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刑期内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参照判刑前的工资标准。刑满释放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单位性质,在新单位继续参保。

回答(2):

如果有人判刑了,判刑前交纳的社保会仍然保留,到刑期满了以后可以继续交纳,交够最低年限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照样可以领取养老金。

回答(3):

还有的,只要原来缴纳过,就会一直存在的,不用担心,社保不会因为入狱而清零,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