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案例司法实务上争议很大,尽管很多人学习刑法时都把这个案例拿出来讲过,我个人觉得应该以抢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理由如下:全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抢劫致人昏迷,这个没有可争议的,第二个阶段是过失致人死亡,在这个行为中甲主观上具有过失性,甲毕竟不是专业医生,没有判断是否死亡的专业能力,通常的做法应当是及时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抢救,由医院确认是否已经死亡。该甲应当预见到乙可能没有死亡,但他却过于自信地认为乙已死,而抛“尸”河中,致使乙溺水而死,甲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其行为应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抢劫罪,杀人罪。恶意侵犯他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