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

2025-05-20 0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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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2月16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开放供各国签署、批准和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76年3月23日生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6年1月3日生效)与《世界人权宣言》一道,被通称为《国际人权宪章》,是现代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文件。
中国政府继1997年10 月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后,又于1998年10月签署了令人瞩目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目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正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